86.03.20台建師嘉字第十七號
台灣省嘉義市政府 第五次法令疑義協調會紀錄
台灣省建築師公會嘉義縣市辦事處
一、時間:八十六年三月十日下午二時三十分 88.03.20台建師嘉字第十七號
二、地點:陳資雲建築師事務所會議室
三、出席人員:(嘉義市政府)陳局長基本、蘇技正昭茂、陳課長榮興、吳泰豐、范
惠真、柳景仲,林東宏、許瑞榮、蔡正雄、鄭景文
(建築師公會)
劉瑞豐、洪志濃、林建良、黃德介、侯長輝、張純菁、郭榮鍊、林明
仕、陳資雲、陳兆璋、吳坤泉、劉家麟
四、討論提案:
提案一:有關變更使用執照為補習班者,法令之檢討目前執行疑義甚多應如何統一提
請討論審查。
提案人:嘉義縣市辦事處
決 議:依現行作業方式辦理。
提案二:有關變更執照可否比照建造執照先申請許可?內部修正完工後再依許可圖說
申請變更使用執照,提請討論。
提案人:嘉義縣市辦事處
決 議:依現行作業方式辦理。
提案三:正面臨接計劃道路,側面及背面連續臨接寬度不足二公尺現有巷道之建築基
地(角地),其建築線指定疑義?是否需退縮?
提案人:劉家麟建築師
決 議:免退縮。
提案四:案由、市政府工務局與本辦事處有關協審協調會決議事項,事府工務局不予
承認,如何處置。
說 明:一、84.10.19本辦事處與市府工務局就協審有關法令爭議事項舉辦協調會,
決議事項記錄在案。
二、85.12.31本事務所依前開協議內容送件申請建照受阻幾經請示工務局官
員,旨謂「會議記錄未經追認」。